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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121号建议的答复|关于推动“美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国药监建〔2025〕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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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5-08-28 09:54:21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480
核心提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121号关于推动“美丽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议的答复。
发布单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国药监建〔2025〕56号
发布日期 2025-08-20 生效日期 2025-08-2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议案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陶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美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推动“美丽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高品质的化妆品是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内容。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化妆品消费需求不断增长,为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广阔的空间。近年来国家药监局扎实推进化妆品监管改革,不断完善法规和标准体系,支持和鼓励化妆品及化妆品原料创新研发,强化上市后监管,在规范行业发展秩序、保障公众用妆安全的同时,极大激发了国内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和高质量发展动力。目前我国化妆品行业总体发展形势良好,高质量发展势能强劲,市场规模显著扩大,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企业已达2万余家,注册的特殊化妆品品种3.6万多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品种超200万个;产品质量管理水平、创新能力不断提升,新产品不断涌现;新原料研发活跃,《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共有200余个新原料完成注册备案。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国家药监局于2025年1月发布《关于发布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若干规定的公告》(2025年第12号),进一步深化改革,释放创新活力,为美妆特色优势原料创新发展和应用转化注入新动能。

人民高品质生活呼唤“美丽产业”高质量发展。下一步,国家药监局将继续围绕“美丽产业”新需求、新业态和新模式,持续加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建设,支持行业研发创新和应用转化,为促进“美丽产业”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加有利条件。一是大力支持原料创新。推动支持化妆品新原料创新的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强化技术更新、管理革新、服务创新,支持创新成果向新质生产力转化。二是完善技术评价体系。优化产品安全及功效测试管理,研究修订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三是加快推进审评审批能力建设。统筹系统资源,推进建设专业化审评员队伍,通过实操实训、行业交流等方式提升审评队伍业务水平和实践经验。探索推动建立协同审评工作机制,补充技术审评力量。四是加强智慧监管能力建设。优化化妆品智慧审评系统,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化妆品备案管理人工智能辅助核查,加快提升化妆品监管智能化水平。五是强化化妆品上市后监管。综合运用抽样检验、风险监测、不良反应监测、网络经营监测等手段,提升化妆品上市后监管水平。

感谢您对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 010-88330938

国家药监局

2025年7月28日


 地区: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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