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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医疗机构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技术规范》等4项地方标准意见的通告(深市监通告〔2024〕103号)

发布日期:2024-07-10  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0   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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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医疗机构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技术规范》等4项地方标准(见附件1-4)送审稿已编制完成,根据《深圳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或个人将意见、建议填入《深圳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5),于2024年8月5日前反馈我局。

《渔业及相关产业分类》等4项地方标准(见附件1-4)送审稿已编制完成,根据《深圳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或个人将意见、建议填入《深圳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5),于2024年8月5日前反馈我局。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755-83070326。

电子邮箱:biaozhunchu@mail.amr.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渔业及相关产业分类》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2.《动物源性生物材料及其制品风险分级管理规范》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3.《兽用疫苗的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4.《医疗机构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技术规范》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5.深圳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5日

相关附件

附件1《渔业及相关产业分类》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zip 

附件2《动物源性生物材料及其制品风险分级管理规范》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zip

附件3《兽用疫苗的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zip

附件4《医疗机构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技术规范》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zip

附件5深圳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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