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7号)和《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令第46号)相关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全市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管,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强化化妆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和风险意识,加快推进化妆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化妆品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13日。请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联系电话:0478-8918900
电子邮件:390057551@qq.com
来信地址: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化流通科
邮编:015000
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