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家药监局及青海省药监局2025年化妆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强化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筑牢化妆品质量安全防线,近日,青海省药监局组织召开全省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全省化妆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质量安全负责人、省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及省药品审评核查中心代表共20余人参会。
会议围绕“源头严防、风险严控、过程严管、违法严惩”工作核心,通报了2024年化妆品监管工作情况、近期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并对问题和潜在风险进行了深入分析研判。
会议强调,化妆品安全事关公众的健康,事关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事关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企业必须深刻认识当前监管形势的严峻性,提高政治站位,以“四个最严”要求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一要强化风险防控意识。企业要建立健全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动态管理机制,针对原料采购、生产工艺、产品检验等关键环节开展全面自查,形成风险清单和整改台账,确保问题整改率达100%;二要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质量安全负责人需切实履行生产一致性审核、不良反应监测等职责,定期开展内部审计,确保体系有效运行;三要加强全链条管控。从原料进厂到产品出厂实施闭环管理,重点强化产品的生产过程控制,严禁非法添加禁用物质或超限量使用限用物质;四要落实信用主体责任: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将与监管频次、政策扶持挂钩,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将纳入“黑名单”并实施联合惩戒。
会议要求,省药监局将以“守底线、促发展”为目标,持续加大监管力。一是督促企业整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企业下达改正通知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主动排查潜在风险,及时堵塞漏洞,完善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按照期限提交整改报告。二是创新监管模式。试点开展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评估,推行“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飞行检查+回头看”,对守信企业减少检查频次。三是加强法规培训与宣传。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主动送法入企,对关键岗位人员组织开展化妆品法规宣贯和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化妆品生产企业的法规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四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完善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将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等纳入信用档案,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对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效率。五是强化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化妆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良好局面。
下一步,省药监局将持续深化“源头治理”,通过风险会商、智慧监管等手段共同推进我省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