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化妆品包材利用效率,增强消费者的绿色环保消费意识,营造更加安全、健康的化妆品经营环境,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全市化妆品经营企业发出如下倡议。
国家药监局关于36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4年第33号)
在2024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为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薇诺娜清透防晒乳SPF48 PA+++等36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
国家药监局关于3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2024年第34号)
在2024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湖南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注册人/生产企业为广州瑞虎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尤朵祛斑霜等3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检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的禁用原料。
化妆品抽样检验是化妆品上市后监管的重要手段,遵循科学、规范、合法、公正的原则,对及时发现化妆品安全风险、依法打击化妆品违法行为具有重要作用。2023年,国家药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全国一盘棋”理念,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旨在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
为保障消费者使用染发、烫发类化妆品的安全,维护市场秩序,近日,常家河镇市场监管所开展了染发、烫发类化妆品专项检查。
9月3日,江苏省药监局在南京举办全省化妆品安全评估线上专题培训班。省药监局二级巡视员张春平出席开班式并作动员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