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长三角地区药品监管一体化发展,提高政策制定的统一性,我局对我省2022版免予处罚清单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长三角地区药品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初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10月18日前,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反馈。
联系人:顾园园;联系电话:0551-62999232;
通讯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B区12-14F,邮政编码:230051;
电子邮箱:zcfgc2017@126.com。
附件:   1.长三角地区药品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初稿) .doc
 1.长三角地区药品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初稿) .doc
 2.起草情况说明.doc
 2.起草情况说明.doc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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