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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停止经营“HN 晚霜”等5种化妆品的通告 (2024年第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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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5-30 01:54:56  来源: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60
核心提示:近期,针对河南省化妆品安全监测发现的问题,省药监局责成开封市、平顶山、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相关化妆品进行了调查。经查,目前在售的标识名称为“HN晚霜”等5种化妆品未经注册或备案。
发布单位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2024年第5号
发布日期 2024-05-27 生效日期 2024-05-2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近期,针对河南省化妆品安全监测发现的问题,省药监局责成开封市、平顶山、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相关化妆品进行了调查。经查,目前在售的标识名称为“HN晚霜”等5种化妆品未经注册或备案。

标示生产企业为“佛山瀚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植物茜施泡泡染(植物滋润型)”,标示注册人/生产企业为“广东巧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云笈七签泡泡染发剂”,未见标示生产企业等信息的“DF1亲肤级泡泡染精华萃取科技(植物调理型)”(消费者网购产品,外包装已被消费者遗弃,内包装见附件),未见标示生产企业等信息的“美肌霜”“美肤霜”“HN晚霜”(包装信息见附件)。

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净化化妆品市场,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省药监局要求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经营企业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通告。

附件:   部分产品包装信息。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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