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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辽宁省公安厅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人民 检察院关于印发《辽宁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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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7-29 02:57:52  来源: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10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进一步加强全省药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依法严厉打击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按照省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相关部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了《辽宁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单位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3-07-28 生效日期 2023-07-2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知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进一步加强全省药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依法严厉打击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按照省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相关部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了《辽宁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辽宁省公安厅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2023年7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辽宁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实施细则》


 地区: 辽宁 
 标签: 违法犯罪 市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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