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规
网站公告
热门关键词: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生产经营企业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化妆品生产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2〕—666)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化妆品生产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2〕—666)

分享: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5-30 11:18:46  来源: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5889
核心提示:根据《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结合我省化妆品生产监管、飞行检查实际,现就规范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停复产直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2022〕—666
发布日期 2022-05-30 生效日期 2022-05-3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知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化妆品生产企业:

根据《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结合我省化妆品生产监管、飞行检查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规范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

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切实履行质量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办法》《规范》相关要求组织生产。确保所生产化妆品经过注册、备案;确保严格按照通过审查注册批件、备案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确保严格化妆品原料管理,不出现非法添加、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限用原料行为。省药监局在监管过程中如发现违反上述要求的情形将依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进行严厉查处。

二、关于化妆品生产企业停复产直报

为及时掌握各化妆品生产企业生产情况,提高监管有效性,请各化妆品生产企业有效建立停复产直报制度,每年年底将下一年生产计划报省药监局备查;出现停产超过3个月(以上)情形及需要恢复生产的应主动提前向省药监局报告,必要时省药监局将组织进行复产现场检查。如未及时报告相关信息的,在飞行检查中发现上述情形,将按照相关规定以“飞行检查不合格”进行公示。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吴羽,0871-68571802)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化妆品生产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公开)。pdf


化妆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跟踪、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邮箱:vip@foodmate.net
化妆品合规联盟
实时把握化妆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化妆品合规联盟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化妆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化妆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化妆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vip#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2891238009

 
 

 

 
按分类浏览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座机: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E-mail:vip@foodmate.net


化妆品合规联盟

食品标法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