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海口高新区)作为我省医药产业集聚主阵地的作用,着力打造国内一流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研发与生产基地,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支持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产业集聚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11月20日前将修改意见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反馈至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与生产监督管理处。
联系人:刘新成 电话:0898-66832577邮 箱:yj_scz@hainan.gov.cn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支持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产业集聚发展的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部署,加快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充分发挥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海口高新区”)作为我省医药产业集聚主阵地的作用,着力打造国内一流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以下简称“药械化”)研发与生产基地,特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支持建设高水平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支持海南大学联合园区龙头企业,共建国家级药物筛选与发现平台,聚焦新靶点、新机制,提供高通量筛选、成药性评价等关键技术服务,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创新策源能力。按照“省市共建、多方共享”模式,推动在海口高新区设立省检验检测研究院实验室,重点提升注册检验、生物制品等领域检验检测能力,为园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检验检测服务与技术支撑,加快推进产品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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