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全省化妆品生产环节事中事后监管体系,规范化妆品生产监督检查后处置工作流程、处置措施和工作要求,统一工作标准,确保监管执法合法、规范、公正、公平。省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山东省化妆品生产监督检查后处置工作程序》,现公开征求意见。
为推进全省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规范减轻和不予行政处罚的实施,省药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江西省药品监管领域减轻行政处罚和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及配套的《江西省药品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6年版)》。